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2/08/2021 17:03:41

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有关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广东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以及土地估价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二、检查对象

  (一)在我省备案土地评估机构名录库中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7家土地评估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为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被检人”);

  (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以下简称“省估协”)。

  三、检查内容

  根据《广东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土地估价质量、土地估价执业活动监管有关要求,确定年度检查事项如下:

  (一)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执业情况。包括:宗地估价报告执业质量;土地估价机构是否存在虚假备案的情况;土地估价机构建立健全地估价机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人员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情况;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是否存在签署本人未承担业务的评估报告;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二)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履职情况。包括: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情况;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及信用档案管理情况;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维护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权利等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自查。请各被检人及省估协对照年度检查事项,于2021年8月6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3)。

  (二)公示。被检的土地评估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自查情况,将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复查。根据被检人送检材料以及监管系统相关数据、行业执业档案以及社会监督等信息,实施后台数据对比核查,发现明确线索且有必要的,可实施现场检查。成果类检查按每个被检机构一份《土地估价报告》的原则,由检查组随机抽取并从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系统中直接调档评议。

  五、其他要求

  (一)被检人请于收到本通知当天将加盖公章的《收件回执》(附件4)扫描件发至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电子邮箱。

  (二)被检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使用EMS特快专递,扫描件请同时发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710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

  联系人及电话:余永泽,020-87018031

  电子邮箱:szrzyt_lyc@gd.gov.cn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土地估价机构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3.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4.《收件回执》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1-4.doc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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