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评估、复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3/09/2022 09:19: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

  《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评估、复审暂行办法》已经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部领导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9月16日


    附件: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评估和复审暂行办法.docx PDF版下载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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