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07/06/2022 01:11:10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编制背景

  我省丘陵山地多,地势起伏大,地质构造较为复杂,雨水侵蚀作用强烈,同时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威胁严重,属于全国地质灾害严重的省份之一。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然资源部的关心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完成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第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更高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等,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我省未来五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大工程。

  三、规划目标和期限

  “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探索构建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实现隐患点“监测兜底,能消尽消”、风险区“科学划分、有效管控”,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一)调查评价精度大幅提高。实现全省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区划全覆盖,组织实施重点防治区内100个重点镇精细化调查评价,基本摸清全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二)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体系,探索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推进隐患点普适性专业监测,部署一批高风险区控制性监测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

  三)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增强。全面落实全省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措施,及时启动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实现隐患点“监测兜底,能消尽消”,解除受威胁人员18万人以上。

  (四)综合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成并不断完善省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强化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与防灾演练,探索创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创新中心,全面提升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五)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控,积极推进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推动形成合力防灾、源头管控、风险隐患双控的地质灾害防治融合机制,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监管水平。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四、主要内容

  “十四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地质灾害防治痛点、难点,切实强化重点工程的支撑作用,提出五大方面任务及十四项重点工程。

  五大方面任务:一是加强风险调查评价,掌握风险隐患底数。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区划,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实施重点地区专项调查。二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主要任务是完善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立群测群防体系,推进专业监测网络建设。三是持续推进综合治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主要任务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强治理工程管理维护,开展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建设。四是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推动全民全面防灾。主要任务是深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培训与防灾演练,建立风险防控创新中心。五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防治监管水平。主要任务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控,创新地质灾害管控模式。

  十四项重点工程: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地质灾害综合防控能力四个方面开展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区划、重点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核查、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普适性专业监测建设及运行维护、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建设、地质灾害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与防灾避险演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创新平台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14项重点工程。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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